各二级学院(部)、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关于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[2016]10号),教育厅于2016年4月集中办理项目结题。请需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(一式三份)报科研处成果科。
教育厅项目结题程序和要求:
一、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教育厅结题系统,填写申报材料,提交后由科研处审核。
二、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(请按照顺序整理):
1. 结题报告(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导出,本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,一式三份)。
2. 项目合同责任书(要求提供原件一份,复印件两份)。
3. 研究报告(一式三份)。
4. 研究成果(带项目编号、复印件三份)。
联系人:陈 敏联系电话:029-38116040
科研处
2016年4月7日